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豆瓣9.5,BBC多次翻拍,这个系列让人欲罢不能!

库管 Kindle电子书库 2023-04-16


本文共2523预计阅读时间:3分钟
前,江西的周根发出狱了,他曾因过失杀人被判刑23年。 
相比入狱时,他现在更后悔当初的冲动。
23年前,周根发的妻子遭到雇主强暴,还染上了性病。
气不过的周根发本打算去找雇主讨公道,结果却失手杀死了对方。 
他入狱不久,妻子承受不住压力,离家出走了。 
更让人痛心的是,两个儿子也走失了,至今下落不明。
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,他却是一失手悔终生。
有人因冲动报仇而后悔终生,也有人为报仇而筹谋一生。
《血字的研究》中,大侦探福尔摩斯就遇到过这样一起复仇案。 
伦敦城里三天内发生了两起凶杀案,案发现场都高调地留着复仇的血字。凶手非常狡猾,连大侦探福尔摩斯都被他戏耍了。
本以为凶手是个狡诈的亡命之徒,谁知,他却是个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。

凶案现场的血字 

凶杀案中,有些凶手杀人,会想尽办法毁灭证据,生怕被人发现。
但有些凶手杀人,就差敲锣打鼓告诉别人发生谋杀了。 
伦敦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子。
一天晚上,凶手在一间空屋内杀人后,不但在空屋点亮蜡烛,还在墙上留下血字,写着“复仇”。 
死者叫德雷伯,是个美国人。 
他衣着整齐,财物俱在,身上没有任何伤口。
除了墙上的血字,警探还在死者身旁发现了一枚女士婚戒。
福尔摩斯很快得出结论:
因为死者嘴里有酸味,他很可能是被毒死的。
屋外有马车车辙印和两个人的脚印,脚印的轨迹一致。因此,死者和凶手应该是一起坐马车来的。
通过步伐间距推断,凶手是个高个子。而且案发后不久,有警察曾在屋外看见过一个高个子。
福尔摩斯推断,现场那枚戒指应该是凶手遗落的。他想拿回戒指,但因有警察而放弃。
于是,他决定以婚戒为饵,钓出凶手。
他在各大报刊发表戒指的招领启事,通知失主当晚8点来他家认领。
果然,8点一到,就有人来了。
可惜,来的不是高个子凶手,而是个走路一瘸一拐的老太太。 
她一进门就嚷着戒指是她遗落的,但当福尔摩斯拿出掉了包的戒指时,她却没认出来。 
明明不认得戒指,却一口咬定是自己的,怎么看都可疑。 
于是,她前脚离开,福尔摩斯后脚就跟了上去。因为她可能是同伙,跟着她,可能找到凶手。
没想到,凶手没找到,老太太也跟丢了。

可疑的马车夫 

原来,老太太竟然是个年轻人假扮的。
他识破了福尔摩斯的计谋。他先假装乘坐马车,然后趁福尔摩斯不注意,跳车逃跑了。 
好在,东边不亮西边亮。 
戒指的线索断了,福尔摩斯又从车辙印查起。
根据车辙印的间距,可以判定这是一辆出租马车。既然凶手和死者是一起坐马车来的,那马车夫一定见过凶手,甚至可能就是凶手。
这时,美国警方传来消息:有个叫侯波的美国人曾经追杀过死者。而且,他现在也在伦敦。
如果凶手是侯波,那他一定伪装了身份。而伪装成马车夫,最不容易被死者发现。 
于是,福尔摩斯雇了群小乞丐,试图帮忙找一位叫侯波的马车夫。 
谁知,马车夫还没找到,城里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案,现场也留下了相同的血字。
这次死的,竟然是德雷伯的秘书——斯坦杰逊。 
据现场目击者称,案发当时他看到过一个高个子从秘书的房间匆匆离开。
相同的血字,都出现过高个子,很明显,两个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。
正在这时,小乞丐来汇报:还真有个叫侯波的马车夫!
宁可“错杀”一千,也不放过一个。
福尔摩斯让小乞丐告诉马车夫:自己要雇车,并要马车夫帮忙搬箱子。
不一会儿,一个身材魁梧的车夫走了进来。正当他伸手搬箱子时,只听见咔嚓一声,他的双手就被手铐锁住了。
马车夫愣了一下,大吼一声,飞快地扑向窗户,想要逃走。
福尔摩斯怎么可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。他和侦探们一拥而上,制住了马车夫。 
原本以为,马车夫要抵赖到底。谁知,当他发现无路可逃,反而痛快地交代了所有事情。
执着的复仇天使
马车夫侯波和两位死者之间的仇恨,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。
那时,侯波是一名矿场工人,与美少女露西相恋。他打算两个月后从矿场回来就结婚。
可待他回来时,露西却成了别人的新娘。
打听之后,他才知道:
他刚离开不久,当地的恶霸德雷伯就找上门,要娶露西做小妾。因为遭到拒绝,他带人杀了露西的父亲,并抢走了露西。 
一个月后,露西也因悲伤过度而死。 
在她下葬前,侯波冲进灵堂,取走了她手上的戒指。并发誓:一定要亲手杀死仇人,报仇雪恨!
常言道,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而侯波却用了二十年。
他的复仇之路可谓一波三折。 
躲在山里刺杀对方,结果对方毫发无伤,自己的身体却垮了;
追着对方到了城里,结果因对方控告,自己被捕入狱;
好不容易从监狱出来,结果对方去了欧洲,他不得不边打工边找人。
随着复仇计划一次次落空,侯波复仇的决心就越来越强烈。 
直到在伦敦,他终于找到了对方。但德雷伯经常和斯坦杰逊形影不离,他无法下手。 
雪上加霜的是,前不久他发现自己身患绝症,没有多长时间可活了。
他不怕死,只怕比仇人先死。
为了寻找机会,他起早贪黑地跟着德雷伯。 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
有一天,喝醉酒的德雷伯凑巧上了他的马车,他知道机会来了。 
他一边赶着马车,一边想着应该如何报仇。 
直接一刀杀了对方?不,那太便宜他了。 
最后,他决定给对方一个活命的机会,只看对方能不能抓住。 
他将怎样对付德雷伯?上门来取戒指的又是谁? 
欲知更多细节,可在公众号回复【血字的研究】。
开创侦探小说新时代
本书作者柯南道尔,因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侦探人物,被誉为“英国侦探小说之父”。
他的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》被称为侦探小说中的“圣经”,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。该小说成为BBC翻拍的经典之作,在豆瓣上评分高达9.5分。
就连著名作家毛姆都说:“除此之外,没有任何侦探小说能享有如此的荣誉。”
《血字的研究》是福尔摩斯系列的开篇之作。
作为“四大奇案之一”,该篇小说发表之后被改编成多种语言的影视作品。其中,最早一版可追溯到1914年,而最新的一版是2010年的英剧《神探夏洛克》。
  
小说中,福尔摩斯精通毒理学、解剖学。这跟柯南道尔的个人经历分不开。 
他并非文科出身,而是爱丁堡大学的医学博士,毕业后从医数十年。但因受母亲影响,他喜欢讲故事,从小就被成为“故事大王”。工作之后,他经常在空闲时间写小说。
但他的创作之路却并非一帆风顺。本书作为他的处女作,在刚开始投稿时,曾遭到多家出版社拒稿,直到第二年才有一家出版社勉强愿意发表。
直到几年后,他开始在杂志上连载短篇小说,才使得福尔摩斯大火。从此以后,福尔摩斯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。
现在,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成了推理必读经典。
那么,福尔摩斯系列中,你最喜欢哪个故事? 
欢迎留言区分享给库管,说不定下期就会推荐你的挚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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